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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一起組織開設賭場案在云南省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,判決收繳涉案賭資60余萬元,12名犯罪嫌疑人因開設賭場罪被判處不同期限有期徒刑。
據(jù)悉,該賭場為一長期流竄在施甸轄區(qū)的地下流動組織,其多次邀約組織他人賭博,雇傭人員進行洗牌、放哨及接送參賭對象。參賭時,該組織安排專人在現(xiàn)場提供資金作為“水錢”,方便參賭人員通過借貸或兌換現(xiàn)金繼續(xù)賭博,在“賭徒心理”下,參賭人員不知不覺已欠債幾十萬元,影響十分惡劣。因其組織架構明確,反偵察意識較強,打一槍換一個點,施甸警方幾次行動都以失敗收場。
施甸警方一直未放棄,始終密切關注流動賭場動向,不放過任何一條線索,經過多次研判,最終于2022年6月將該團伙一舉鏟除。
該案共抓獲涉嫌開設賭場罪的馮某某等12人,查處參與賭博違法人員54人,梳理涉案賭資370余萬元,扣押涉案賭資40余萬元。
春城晚報-開屏新聞記者 崔敏 通訊員 丁建軍 攝影報道
一審 楊茜
責任編輯 袁熙
責任校對 貓恩泊
主編 嚴云
終審 編委 李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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